您的位置:首页 >聚焦 > 滚动 >

山西省税务局:进一步延缓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时间

2022-10-27 09:37:56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近日,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延缓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时间。企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在2023年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通知明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提供社保缴费查询、出具缴费证明时,对企业按照政策规定缓缴、补缴期间认定为正常缴费状态,不得作欠费处理。企业为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社保关系转移时,要按规定补齐申请缓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企业缓缴期间,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已依法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缴费状态认定为正常缴费。同时,要主动配合当地相关部门,妥善处理与职工落户、购房、购车等政策的衔接问题。

我省进一步简化办理缓缴社会保险费流程。申请缓缴的困难企业(单位)填报有关资料,签字盖章后,报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即可,不再报同级人社行政部门审批。经办机构对符合缓缴政策要求的市场主体,要积极主动对接,分类做好服务保障。

(记者 王佳丽)

关键词: 山西省税务局 延缓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时间 简化办理缓缴社会保险费流程 社保关系转移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