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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领取条件是什么?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2020-07-03 11:52:54    来源:有途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依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1失业金领取的条件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凡是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来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

2失业金领取的标准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即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失业保险金停止发放。如果之后再次失业,按其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核定其本次应当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两个月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失业金领取常见误区

之所以有人觉得领取失业金不好,主要是因为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认为领取失业金这个行为会被记录在个人档案中,以后再找工作,某些大的公司的HR会对求职者有这方面的查询,可能会产生影响。二是认为不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

其实并非如此,真正能够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人群比较少,因为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十分严苛,所以就算是绝大多数劳动者处于失业的状态也是无法领取失业金的,而且就算是领取了,也未必会对下一份工作造成影响。另外,根据目前的相关政策来看,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也是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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