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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导他人犯罪行为判几年?

2020-05-14 08:53:17    来源:找法网

诱导他人犯罪是指采用教唆或者其他手段对第三人进行诱导,从而使其实施犯罪行为。在我国诱导他人犯罪是属于教唆犯。而教唆犯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需要根据行为人所教唆的罪名来进行相应的处罚。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诱导他人犯罪判几年的相关法律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诱导他人犯罪判几年

在我国,诱导他人犯罪,一般是按照教唆犯来处理。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教唆犯和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关系,因此,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

1、教唆他人犯罪,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3、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教唆犯的特征

教唆犯是共同犯罪人中最为复杂的一种类型,社会危害性大。教唆犯具有以下特点:

1、必须具有引起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教唆行为。也就是用劝说、怂恿、利诱、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无犯罪意图,或虽有犯罪意图但不坚定的人,使他人接受自己犯罪意图,坚定犯罪的决心,以达到犯罪的目的。如果是对已经决定犯罪的人再用言辞鼓励,促其顺利实施犯罪,该种行为属于帮助犯罪,不属于教唆犯。

2、必须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教唆犯。即明知自己的教唆行为会引起他人产生犯罪的意图,进而实施犯罪,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他人去犯罪。如果由于言词不慎,无意间说的一些话,引起了他人的犯罪意图,导致了犯罪的发生,不能认为是教唆犯。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

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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