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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安徽!长三角跨省新生儿入户服务再升级:实时焦点

2022-12-11 10:29:28    来源:凤凰网安徽

经“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先试后,12月8日起,“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的申请人,在入户申请经户籍地审核同意后,受理地可直接为申请人打印新生儿的《居民户口簿》,且打印的《居民户口簿》上均附有户籍地的“户口专用章”,从而使“跨省异地出件”成为现实,进一步压缩了“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的办理时限,再次提升了长三角区域公安政务服务的水平,使长三角区域城市间联系更加紧密,更好地服务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

“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于去年11月23日试点上线,受限于当时信息技术及硬件配置的制约,试点时采用跨省“缴旧寄新”的模式予以办理,即受理地收缴旧的《居民户口簿》,由户籍地邮寄一本新的《居民户口簿》(记载新生儿信息)给申请人。

2022年,在安徽、上海、江苏、浙江四地公安部门的不懈努力下,通过“户口专用章”电子印章库、统一《居民户口簿》样式、按地域分发常住人口信息页以及全面配置彩色针式打印机等四项重要工作措施,最终实现了“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由“缴旧寄新”到“直接打印”的转变升级,即由受理地公安机关直接在户口簿上打印新生儿户口信息页,真正实现长三角区域新生儿跨省(市)入户全面信息化办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由“缴旧寄新”到“直接打印”的转变升级,突破性地解决了异地受理户籍事项、异地打印《居民户口簿》并加盖户籍地户口专用章等多项“跨省通办”领域的难题,为长三角区域内办事群众构建了更为便捷、高效的跨省户政服务新方式,使更多户籍事项的“跨省通办”变成了可能。

下一步,安徽、上海、江苏、浙江四地公安部门将进一步总结经验、优化流程,持续推动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朝着更高起点、更深层次迈进。

办理须知

一 、服务适用对象及办理流程

1、适用对象:

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父母双方同民族,婚内生育,随父(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

2、办理材料:

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

新生儿父、母《居民户口簿》

新生儿父(母)《结婚证》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3、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受理地公安机关收取证明材料原件后,扫描成电子文档进入本地业务办理系统,同时将申请信息及电子版材料流转至拟入户地公安机关。

受理地公安机关将暂时留存《居民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其他材料当场退回。

(2)审核登记

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在收到受理地公安机关传输的申请办理信息及相关材料后,根据拟入户地新生儿入户政策规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结果至受理地公安机关。

(3)入户确认

受理地公安机关在收到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反馈的确认信息后,在1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申请人前来办理入户信息确认手续,并领回《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正联,副联由受理地公安机关保存。

如果入户申请不符合拟入户地的入户政策规定,则不能办理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手续,需要申请人返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4)《居民户口簿》打印

新生儿入户信息确认后,受理地公安机关将在新生儿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上直接打印新生儿户口信息,并加盖户籍地“户口专用章”。

二 、相关区别及注意事项

1、此次“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优化升级,其最大的区别在哪里?

主要区别是:对已经登记入户的新生儿《居民户口簿》送达方式不同。

★(旧)“缴旧寄新”模式: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缴销旧的《居民户口簿》,入户地公安机关邮寄新的《居民户口簿》。

★(新)“直接打印”模式:经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的新生儿入户信息,可以直接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打印新生儿入户后的《居民户口簿》,无需再由户籍地公安机关邮寄送达,减少送达《居民户口簿》的时间。

2、适用对象和办理材料有区别吗?

适用对象: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父母双方同民族,婚内生育,随父(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

办理材料: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新生儿父、母《居民户口簿》;新生儿父(母)《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3、居民在申请该项业务时,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

办事群众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选择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中途不可取消;

第二,选择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须符合新生儿拟入户地的入户政策规定;

第三,流程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至受理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信息确认手续、打印新生儿的《居民户口簿》信息。

来源:安徽发布

关键词: 居民户口簿 公安机关 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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